立本大
李光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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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先生是一位國際舉足輕重的政治人物及國家領袖。李光耀先生被譽為新加坡的國父,帶領新加坡發展成為一個經濟及工業強國。
李先生早年畢業於新加坡著名的萊佛士學院,其後留學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一九四九年畢業,考獲兩項一級榮譽,並獲頒特優獎;一九五零年於倫敦中殿法學協會取得執業律師資格。
李先生畢業後隨即回國成為執業律師,同時出任多個工會的法律顧問。一九五四年,李先生成立新加坡人民行動黨,並出任秘書長至一九九二年。一九五五年,李先生當選丹戎巴葛區議員,進入新加坡立法議院。一九五九年,人民行動黨執政,李光耀先生當選為新加坡自治邦首任總理。新加坡於一九六五年脫離馬來西亞,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李先生自一九五九年擔任總理直至一九九零年榮休,任期長達三十一年。卸任後,李先生出任內閣資政至今。
李光耀先生既是一位非凡的政治人物,同時亦為一名出色的律師,成就顯赫,遐邇欽佩。他於一九六九年獲英國中殿法學協會頒授名譽監督銜;同年獲劍橋大學菲茨威廉學院頒授名譽院士銜。一九六八年,他成為美國哈佛大學政治學院院士;一九七零年,成為美國耶魯大學柏克萊學院霍伊特院士;一九八二年獲英國倫敦巿頒授榮譽巿民銜。此外,李先生亦獲世界多所著名大學頒授榮譽博士學位,以表揚這位偉大領袖的卓越貢獻。在李先生出色的領導之下,新加坡無論在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均取得顯著的成績。李光耀先生的成就不單在建設新加坡成為一個獨立強大的國家,並為整個亞太區的和平穩定及蓬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