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崇基學院自一九五一年創立,來年即將踏入七十週年校慶的大日子。為隆重其事,學院已構思一連串不同類型的活動,於二○二○年年底至二○二二年年初陸續推出。而在慶典正式展開前,學院特舉辦校慶標誌(Logo)及標語(Slogan)設計比賽,邀請本院學生、教職員及校友為校慶創作主題標誌及標語,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採納為七十週年校慶的各式宣傳及紀念品製作之用。歡迎各崇基人發揮創意,踴躍參加是次比賽,為學院邁進七十週年這個重要里程碑一同誌慶。

參賽資格


  • 比賽對象為崇基學院全日制本科生、教職員及校友,以個人或小組名義參加均可。
  • 為表公正,評審團成員不得參賽,包括崇基校董會成員、崇基院務委員會成員、崇基校友會幹事、崇基學生會幹事、七十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成員,及其他受邀出任評審的教職員或校友。
  • 參賽者/小組可選擇參加其中一項或同時參加兩項比賽;惟不論以個人或小組名義參加,每人於同一項比賽只限提交一份作品,不得重複參賽。
  • 崇基學院保留對參賽者/小組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作品提交日期


2020年6月1日 - 2020年6月30日(香港時間,包括首尾兩天)。

作品要求


標誌(Logo)設計比賽

須包含以下元素:

  • 「70」或「七十」
  • 「崇基」、「Chung Chi」或 「CC」

其他要求 :

  • 300 dpi或以上
  • 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10 MB
  • 檔案類型可為 JPEG或PNG
  • 參賽作品須同時提供彩色及黑白版本
  • 手繪作品恕不接受
  • 入圍的參賽者 / 小組須於稍後時間提供作品的可編輯的數碼檔案

  • 須附以一段不超過200字的中文或英文說明,闡釋作品的創作概念

標語(Slogan)創作比賽

可包含以下意念:

  • 崇基精神
  • 教育成就
  • 祝賀誌慶
  • 承傳
  • 願景

其他要求 :

  • 語言須為中文
  • 總字數為6至14字(不包括標點符號)

  • 須附以一段不超過200字的中文或英文說明,闡釋作品的創作概念

作品遞交


參賽者請於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或之前,填妥網上表格並上載作品。 網上表格: https://cloud.itsc.cuhk.edu.hk/webform/view.php?id=9737597

小組參賽備註:

請由其一位成員以聯絡人身份於網上遞交作品一次,並提供詳細成員名單,以列出每名成員的中英文全名、年級/畢業年份(如適用)、系別/任職部門,及參賽身份類別(崇基學生/校友/教職員)。


評審團


評審團由崇基校董會成員、崇基院務委員會成員、崇基校友會幹事、崇基學生會幹事、七十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成員,及其他特邀評審組成,負責選出兩個比賽的冠軍、亞軍、季軍及優異獎作品。


評審準則


標誌(Logo)設計比賽

  • 切合主題 (25%)
  • 原創性及創意 (25%)
  • 整體美感 (25%)
  • 含義 (25%)

標語(Slogan)設計比賽

  • 切合主題 (25%)
  • 原創性及創意 (25%)
  • 詞句表達 (25%)
  • 含義 (25%)

獎項


  • 冠軍:獎金港幣 $5,000
  • 亞軍:獎金港幣 $3,000
  • 季軍:獎金港幣 $2,000
  • 優異獎:獎金港幣 $1,000

得獎者 - 標語




冠軍

葉佩華校友(1971/中文)
曾憲權校友(1972/社會)
李小雯校友(1980/經濟)
唐碧筠校友(1982/社工)
鄧學海校友(1983/社工)

內容描寫崇基願景。七十年來萬衆絃歌不絕, 既誦「至善勉同赴」(校歌),亦詠「源遠流長康樂未央」(學生會會歌)。上句始乎「崇山」, 以述校景,取義「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崇基校訓「止於至善」即沿此意,而示「大學之道」(禮記)。所謂「萬衆」,乃敘創校以來培育英才約有三萬之衆,齊心共意。下句喻基石穩固,健步向前,自能薪火相傳,承先啟後。七旬之慶,其樂未央。育才願景,生生不息也。

亞軍

黃子明校友
(2005/信息工程)

季軍

倪日昌校友
(2020/經濟)

優異

溫紹武校友
(1983/中文)

優異

陳建澄同學
(4/電子工程)

條款及細則

  1. 參賽作品必須為首次公開及原創作品,參賽者/小組必須保證其作品並未曾以任何形式或渠道作公開發表,亦未曾涉及其他任何用途及參與任何比賽。
  2. 參賽者/小組在作品中所使用的相片、影像、人像、商標、特殊特徵、字句或其他元素,必須經許可及合法使用,並可作出版、複製、印刷用途。參賽者/小組並須自負相關的知識產權法例責任。
  3.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適當之內容。
  4.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不能再作調換及修改,亦不會退還予參賽者/小組。
  5. 參賽者/小組須允許崇基學院擁有其獲獎作品的版權,崇基學院並有權以任何形式,不限次數、地域及時間,無償地使用、複製、刊載、發放獲獎作品的全部或部份內容,及修改作品。
  6. 所有評審結果,以評選團及崇基學院的最後決定為準。
  7. 若崇基學院認為沒有合適的作品,毋須強行接受或採用任何參賽作品作為七十週年的校慶標誌及標語。
  8. 崇基學院將保留一切比賽活動中之最終決定權,包括演繹、更改、取消或暫停此活動的細則及條款、獎項及其他安排,而不需另行通知,任何人不得異議。
  9. 參賽者/小組一旦遞交作品參賽,則相等於接納上列的相關條款及細則,如崇基學院相信有任何違反此活動的相關細則及條款的行為,學院將保留隨時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是次比賽亦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10. 所有經比賽遞交的個人資料只會用作是次比賽之評選及相關行政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