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香港邊緣青少年北上濫藥面面觀研究
研究背景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中文大學心理學系以及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聯同五間社會服務機構(包括香港青少年服務處、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北區外展社會工作隊、香港小童群益會、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及香港戒毒會)合作進行研究,探討香港邊緣青少年北上深圳濫用藥物的行為及成因。該研究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之研究資助局資助。
研究方法與樣本
該研究之設計採用樣本調查方法,以一份標準化問卷進行訪問。抽樣範疇包括懲教署屬下九間教導所和勞教中心、社會福利署轄下四間男童院和女童院,及上述五間社會服務機構所服務的十四歲至十九歲的青少年。
資料搜集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期間進行,成功訪問了邊緣青少年合共504人;當中男性佔76%,女性佔24%;平均年齡是16.9歲;有33%
從事正當工作,11%做非法工作,其餘56% 仍然在學或正失業。
資料搜集是在沙士肆虐香港之前進行。疫情過後,相信香港邊青北上濫藥的行為慢慢回復到沙士襲港前的模式。
邊緣青少年深圳濫藥行為模式
過去十二個月內,被訪者當中有72%(362人)表示曾於香港濫用藥物,而有44%(219人)表示曾在深圳濫藥。沒有濫藥的被訪者有20%(101人)。
曾濫藥的被訪者中,有46%(183人)只在香港濫用藥物,另有44%(179人)在香港和深圳兩地都有濫藥,僅有10%(40人)稱只在深圳濫用藥物。
曾在深圳濫藥的被訪者(219人)中,男性佔80%,女性有20%。這比例與樣本的性別比例相似。
曾在深圳濫藥的被訪者中,間中使用藥物(平均每月不多於三次)的有75%(161人)之多,只有25%(54人)每週使用藥物一至六次,沒有人每天使用藥物一次或以上。
曾在深圳濫藥的被訪者中,絕大部份都會在的士高濫藥(98%),而在酒店/旅館、卡拉OK及酒吧內濫藥的分別為25%、13%及11%。
曾於深圳的士高內濫藥的被訪者(214人)中,最常濫用的藥物是 "K仔"(89%)、"搖頭丸"(88%)及大麻(54%)。這亦是邊青在香港的士高或狂野派對最常濫用的三種藥物。
深圳濫藥行為對香港濫藥行為的影響
曾於港深圳兩地濫藥的被訪者(176人)中,超過三分之二(68%)表示在深圳濫藥對其在港濫藥的頻密程度並無任何影響;有三成(30%)表示在深圳濫藥後會減少甚或停止其在香港的濫藥行為;只有2%
被訪者稱在深圳濫藥後於香港濫藥的次數有所增加。
北上濫藥與居住地區及就業狀況的關係
被訪者的居住地區與其會否北上濫藥有顯著關係。曾於深圳濫藥的被訪者(219人)中,有八成左右居住在元朗、沙田、大埔、粉嶺及上水這些較容易前往深圳的地區。相反,在「只在香港濫藥」的被訪者(183人)中,只有四份之一住在上述四個地區;其餘四分三住在九龍、荃灣、葵青、屯門、西貢、港島或離島區。故此,居住元朗、北區及鐵路沿線的被訪者會有較大機會北上濫藥。
就業狀況方面,曾於深圳濫藥的被訪者(213人)中,有四份一(25%)是在校學生,四成(41%)
是「雙失」(失學及失業)青少年,三份一(33%)有工作做(當中約七成做正當工作,三成做非法工作)。在「只在香港濫藥」的被訪者中(179人),學生只有19%,「雙失」青少年只有24%,而有工作者則達58%(當中亦是約七成做正當工作,三成做非法工作)。可見在學或失業的邊青比有工作做的邊青較傾向於北上濫藥。
北上濫藥吸引之處
「在港深兩地濫藥」及「只在香港濫藥」兩組被訪者皆認同下列有關往深圳濫藥與在港濫藥的比較,包括「在深圳因濫藥而被捕的機會較低」、「深圳較易買到違禁藥物」、「深圳的士高較大和氣氛較好」、「深圳違禁藥物的價錢較便宜」、「深圳違禁藥物的種類較多」和「在深圳濫藥較放鬆,因無人認識,感到很自由」。
「在港深兩地濫藥」的被訪者較「只在香港濫藥」的被訪者更同意 「在深圳因濫藥而被捕的機會較低」、「深圳較易買到違禁藥物」,及「深圳的士高較大和氣氛較好」。
影響香港邊青在香港或深圳濫藥的社會心理因素
不論在香港抑或深圳濫藥,影響被訪者濫藥頻密程度最重要的因素是其「有多少濫藥的朋友」。被訪者的濫藥朋友愈多,其在香港及/或深圳濫藥的頻密程度便較高。
其它影響被訪者濫藥的因素包括被訪者的「家人支持和監管」、「過去(或現在)的學校表現」、「自尊」及「犯事記錄」。被訪者若缺乏家人的支持和監管、過去或現在的學校表現欠佳、缺乏自尊,及有較多犯事記錄的話,其在香港及/或深圳濫藥的機會亦會較大。
結語
綜合上述,本研究的主要結果如下:
- 北上深圳濫用藥物在邊緣青少年中仍頗為普遍(佔所有被訪者四成)。然而大部份北上濫藥的邊緣青少年的濫藥行為不算頻密。
- 在深圳,最受香港邊青歡迎的濫藥地點是的士高、旅館及卡拉OK等娛樂場所。這反映出邊緣青少年北上濫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與朋友一起消遺娛樂。
- 在深圳娛樂場所,香港邊青最經常濫用的藥物為"K"仔、搖頭丸及大麻。
- 大多數北上深圳濫藥的邊緣青少年皆表示北上濫藥不會導致他/她們增加在香港濫藥行為。
- 因為交通方便,故居住於北區及鐵路沿線的邊青較容易到深圳濫藥。
- 在學或失業的邊青比有工作做的邊青較容易北上濫藥。
- 有濫藥習慣的邊青一般認為深圳具備一些有利於濫藥的環境因素,例如被捕機會較低、較容易及較便宜地買到違禁藥物,以及的士高場地較大和氣氛較好等。
- 在濫藥的邊青中,家人的支持和監管、學校表現的改善(如仍在學)、遠離濫藥朋輩、自尊的提升及避免犯事可以產生保護作用,減少他們在香港及/或深圳的濫藥行為。
由於邊緣青少年北上濫藥多因交通方便及未有工作,而大多是消遣性質,故投入資源改善青少年「雙失」的困境,使其離校後容易找到工作,加強家庭及學校(如仍在學)的保護作用,引導他/她們遠離濫藥朋輩,及幫助他/她們提高自尊,將有助於減輕甚至消除他/她們的濫藥習慣。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返回新聞稿目錄
返回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