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4th Edition),病態賭博被定義為「持續及長久之沉溺的賭博行為,以致個人、家庭生活及工作能力受到不良影響」。 是次研究選用了南奧克斯賭博問卷(South Oaks Gambling Screen-簡稱SOGS)來分辨病態賭徒,及中國人個性測量表(第二版)(Chinese Personality Assessment Inventory-2)來了解病態賭徒之性格特徵。 是次研究對象為91名參與本港工業福音團契問題賭徒復康中心之的男性,其年齡平均值為四十歲,而平均已參與賭博活動二十二年。研究發現,大部分參與是次研究之賭徒於青少年時期已開始賭博(開始賭博年歲平均值 = 17.42,標準差 = 6.83)。除了金錢回報外,大部分賭徒亦認為追求賭博過程所帶來的刺激、逃避現實及紓緩無助、抑鬱或焦慮之情緒為他們參與賭博活動的原因。西方研究亦發現情緒問題(如抑鬱和焦慮)容易令普通賭博發展成病態賭博行為。另外,從中國人個性測量表(第二版)之分析,與一般中國男性相比,病態賭徒較難控制衝動及傾向追尋刺激。另外,51.6% 的病態賭徒更有足以影響日常生活之抑鬱症狀。 將病態賭徒按小組分析,發現36.6% 的病態賭徒有較嚴重的賭博問題,同時亦呈現精神徵狀及有接受心理治療之需要。臨床特徵方面,他們呈現情緒困擾及行為問題,自尊心亦較低。性格特徵方面,這組病態賭徒較為悲觀、將事情的發生歸於外在(環境)因素、責任心較低及家庭觀念較薄弱。 由於是次研究之對象只限於主要自願參與戒賭治療的病態賭徒,我們需要更多的研究數據才能將是次研究結果普及至其他本港病態賭徒,包括於其他機構接受戒賭治療的病態賭徒及沒有意慾參與戒賭治療的病態賭徒。 是次研究由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講座教授張妙清教授及心理學系臨床心理學碩士生溫穎瑤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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