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理斯爵士一九三六年生於蘇格蘭,早年在愛丁堡大學及劍橋大學取得數學學士及碩士學位,其後於一九六三年在劍橋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學位。一九六八至九五年,莫理斯爵士擔任牛津大學Edgeworth經濟學講座教授及Nuffield College院士,自一九九五年開始出任劍橋大學政治經濟學講座教授。二零零二年,莫理斯爵士接受香港中文大學的邀請,出任博文講座教授。
莫理斯爵士曾擔任加州理工大學、加州柏克萊大學及耶魯大學之訪問教授。一九八九至九二年間,他出任皇家經濟學會會長,現為計量經濟學學會院士。另外,他亦為中國政府擔任顧問。
一九九六年,莫理斯爵士與哥倫比亞大學William Vickrey教授,因為在資訊不對稱的誘因理論研究上有舉足輕重的貢獻,獲頒諾貝爾經濟學獎。他於一九九七年獲冊封為爵士,以表揚他在經濟學上的卓越成就。
莫理斯爵士的研究指出,僱員會因應繳交稅款的金額而釐訂自己應付出多少勞動力,但政府卻無從得知個別市民的生產力,在這種情況之下,政府難以計算出最適當的入息稅率。他認為,此時若推行高稅率會打擊僱員勤奮工作的意欲,反之低稅率就會導致政府出現財赤。莫理斯爵士開創了著名的最適當入息稅理論,訂出一個既考慮到政府只掌握有限資料的限制,同時又能平衡效率及公平原則的理論。
莫理斯爵士另一項傑出的貢獻是有關「道德風險」之研究。舉例來說,全面的保險會令投保者降低保護自己預防風險的意欲,因而降低保險公司的利潤。莫理斯爵士提出了一個機制,能誘使客戶誠實地披露私人資料。在其設計的機制下,保險公司能設計出相應的合約條款,鼓勵其保險經紀配合公司要賺取最大利潤的方針。
莫理斯爵士的研究,為近代有關複雜資訊與誘因問題的分析奠下基礎,其理論亦可應用於很多其他相類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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